第21屆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「第二階段口試複審」
日期:110年4月10日(六)
地點:臺灣大學社會社工系館|地圖
注意事項
複審通知單已於3/22從台大郵局掛號寄出,請留意近日郵件,若於3/26仍未收到通知單,請主動與營隊辦公室聯絡。
複審當日須攜帶准考證、身分證(或學生證),於指定報到時間抵達會場辦理報到;未攜帶准考證或身分證件者將無法參加口試。
複審當日遲到、未報到、未能於指定時間應試者,視同放棄資格,不安排補考。
交通費補助
符合社會救助法補助標準者,可申請4/10當日來回交通補助。
「交通費補助申請表」可於複審當日至一樓報到處索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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